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学校“宪法宣传周”的相关安排,音乐学院“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团课学习于12月1日在德艺楼245教室进行。
本次团课由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文法系教师景佩璐老师担任主讲,音乐学院团委冯禹君老师及2019级1班、2班全体团员参加了团课学习.
景老师以近期社会热点反映的法律问题为导入,分别从“宪法能为我们做什么”、“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聊聊身边法律事”、“关于宪法的小常识”等四个方面作了讲解和交流。她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至今历经五次修改而日趋完善,我们遵纪守法的前提就是要维护宪法的权威。景老师希望同学们要不断学习宪法、深入认识宪法、内心尊崇宪法、学会运用宪法,做到“依法治国,人人有责”。
此次团课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以弘扬宪法精神为主线,通过经典案例的讲解和热情的互动交流,为同学们树立了正确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基本达到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