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宁夏第十届文学艺术突出贡献奖优秀作品奖的决定》(宁政发[2022]18号),音乐学院共赢得四个奖项,涉及五名教师获奖。其中教师李曼莉表演的《冰火之舞》(古筝与交响乐队)荣获音乐类表演一等奖;院长雷兴明创作的歌曲《金沙滩—献给闽宁镇的建设者》荣获音乐类作品二等奖;副院长马冬雅创作的《花木深》(合唱)荣获音乐类作品二等奖;教师高军、金晖创作的《脚户行》荣获舞蹈类作品三等奖。特向全院师生报喜,向获奖老师祝贺!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学艺术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区文学艺术最高奖,是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学艺术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出精品力作、推选优秀文艺人才的重要举措。希望获奖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全体教师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