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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13年04月24日


学院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培养青年教师严谨笃学、爱岗敬业精神,促进教师成长与发展,同时也为青年教师交流经验提供一个良好平台。学校决定举办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相关具体信息见教务处文件《关于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2011-10-13 )。

根据学校要求,各学院推荐一名优秀教师直接参与校级决赛,因此,音乐学院将于11月中下旬进行预赛选拔,综合成绩最高者,将代表音乐学院参加校级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一、组织领导

音乐学院预赛将由学院统一筹划,比赛场次由教学科研办公室具体安排,要求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上报参加学院预选赛的青年教师,各青年教师按照要求做好比赛相关准备。

二、大赛类别

分为理论课、技能课、小课三个组类。

三、大赛内容

1.教学设计方案:45分钟的完整教学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教案”,不能是讲稿或者提纲式的简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按照模板正规填写):

(1)课程一般信息:教学对象、课程名称、课程类型、教师的基本信息;

(2)该单元教学目标:包括知识、能力与情感态度方面的目标;

(3)学生特点分析:学生的知识基础、认知特点和学习风格;

(4)教学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5)教学内容及教学活动描述:教学组织形式、教师的活动、学生的活动;

(6)教学媒体的选择与使用;

(7)板书设计或课件(包括辅助学生学习的课件);

(8)教学反思与自我评价:该教学单元的突出特点,以往教学的反思与改进。

2.教学演示:根据已准备的教案,进行15分钟的教学演示。

3.现场答辩:在教学活动结束后,现场回答专家提问,专家提问主要侧重课堂教学技能、教学改革新理念与方法、教师职业素养等方面。

四、时间、地点安排

1.预赛:10月19日下午

2.决赛:10月26日下午

分组及地点见附件安排。

五、参赛教师条件及名额分配

1.参赛对象:35岁以下(含35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承担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参赛)

2.以各教研室为单位上报,名额、组类不限。

3.获得往届学校比赛一等奖或自治区比赛三等奖以上的青年教师不在被推荐之列。

六、比赛评奖办法与奖励

1.评委由院领导、教学督导及各教研室主任,各教研室副教授以上级别教师组成。赛前进行参赛教师教案评审(11月16日下午);比赛当天再进行现场教学演示与现场答辩;同时,参考参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综合评定参赛教师最终成绩和获奖等级。

2. 大赛设综合一等奖1名,综合二等奖2名,综合三等奖3名,以及优秀教研室组织奖。另据学院教学特色设置教案单项奖1名,技能授课单项奖3名,但单项奖不参与校级比赛推荐。(以上奖项可空缺)

3. 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总成绩核算按照校发相关评分表分数计算,单项取分数最高者。

音乐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组委会

201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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